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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市202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

时间:2025-04-15       来源: 太原市统计局        字号:[ ]


按照山西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,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广大被调查对象积极配合下,2024年度全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已经圆满完成。这次人口抽样调查,按照多阶段,分层、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,在全市10个县(市、区)抽取了91个乡(镇、街道),363个村(居)委会,调查登记常住人口51678人。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零时。

经对抽样调查结果进行科学推算,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:


一、常住人口

2024年末,全市常住人口为5514668人,比上年增加60276人,增长1.11%。


二、自然增长状况

2024年全市出生人口44388人,比上年增加8097人;出生率为8.09‰,比上年上升1.42个千分点。死亡人口35429人,比上年减少551人;死亡率为6.46‰,比上年下降了0.15个千分点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.63‰,比上年上升1.57个千分点。

三、地区分布

全市各县(市、区)常住人口分布如下:

四、性别构成

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,男性为2791569人,占50.62%;女性为2723099人,占49.38%,性别比(以女性为100,男性对女性的比例)为102.51。

 

五、城乡构成

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,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944809人,占89.67%;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69859人,占10.33%。

主要指标解释

常住人口  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;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;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;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待定的人。

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  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;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。

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。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,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;城市公共设施、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。

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,其包括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;镇的公共设施、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。

人口出生率  (又称粗出生率)指在一定时期内(通常为一年)一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(或期中人数)之比,用千分率表示。公报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,其计算公式为:

人口出生率=年出生人数/年平均人数×1000‰

式中: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,即胎儿脱离母体时(不管怀孕月数),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象。年平均人数指年初、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,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。

人口死亡率  (又称粗死亡率)指在一定时期内(通常为一年)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(或期中人数)之比,用千分率表示。公报中的死亡率指年死亡率,其计算公式为:

人口死亡率=年死亡人数/年平均人数×1000‰

人口自然增长率  指在一定时期内(通常为一年)人口自然增加数(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)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(或期中人数)之比,用千分率表示。计算公式为:

人口自然增长率=(年出生人数-年死亡人数)/年平均人数×1000‰=人口出生率-人口死亡率

性别比  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,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。